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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

                        研招字[2016]3                                        

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和《南昌航空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7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学校启动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免工作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不但有利于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也有利于调动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习风气的改善,从而推动学校内涵建设与发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环节工作按时完成,切实做好2017年推免工作。

二、推荐名额与接收限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的分配根据《暂行办法》中第八条确定,接收限额按不超过各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规模的50%确定。具体推荐名额和接收限额见附件1

三、日程安排

按教育部的要求,2017年的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仍然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25日前结束。请各学院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推荐和接收工作。具体推荐、接收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把推免工作放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全局中统筹考虑和部署。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提高学生满意度。

2、学生实名提出的书面复议或调查申请及举报、投诉,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室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发现有审查不严、营私舞弊、违反操作程序,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南昌航空大学2017年推免生推荐名额和接收限额》

附件2:《推荐、接收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3:《南昌航空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南昌航空大学推免生上报信息汇总表》(EXCLE格式,单独附后)

附件5:《南昌航空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71号)(单独附后)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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