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暂行)
为全面落实《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根据学校《关于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的要求,为激励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工作,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各门功课无补考;
(五)科研能力显著,具有发展潜力;
(六)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下一年的申报中不得使用已认定过的业绩和成果;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含通报批评);
2.在校期间,在考试、论文写作和就业过程中有违诚信行为。
三、具体评审办法
学生个人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单、论文复印件、专业八级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按以下原则计算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分= 平均学分积*60%+科研分*20%+课题分*5%+获奖等得分*15%
1.学习成绩采取平均学分积方式计算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平均学分积=∑(规定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
2.科研分值计算标准(占总分20%)
分类 |
具体描述 |
分值(分) |
说明 |
学术论文 |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SCI/SSCI/EI/A&HCI来源期刊论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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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论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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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方向的CSSCI论文(如北外学报、上外学报等) |
95 |
每增加1篇同级别文章加7分,但总分值不得超过上一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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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来源期刊论文(如江西社会科学、求索等)/(CSSCI) 来源期刊扩展版(如南大学报) |
80/75 |
每增加1篇同级别文章加5分,但总分值不得超过上一档分值/每增加1篇同级别文章加4分,但总分值不得超过上一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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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大版)中未被收入CSSCI来源期刊论文(如江西农大学报) |
70 |
每增加1篇同级别文章加3分,但总分值不得超过上一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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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报类刊物(如南航学报、江西科技师大学报等) |
65 |
每增加1篇同级别文章加2分,但总分值不得超过上一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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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术期刊论文(如科技信息等) |
55 |
每增加1篇同级别文章加1分,但总分值不得超过上一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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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 |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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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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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复印报刊资料。另加7分 |
3.课题分值计算标准(占总分5%)
分类 |
具体描述 |
分值(分) |
备注 |
课题 |
省级课题(参与排序以申报表为准)排名第1/2/3/4/5位 |
100/90/80/70/60 |
未完成的科研项目,按50%折算分值 |
校级课题(参与排序以申报表为准)排名第1/2/3/4/5位 |
70/60/50/40/30 |
||
“三小”(参与排序以申报表为准)排名第1/2/3/4/5位 |
30/20/10 |
4.获奖等得分计算标准(共占总分15%)
包括与专业相关的大赛获奖、科研获奖、通过专业八级或出国留学,以及学校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类获奖。
分类 |
具体描述 |
分值(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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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占5%) |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00/90/80 |
排名前3位,总分值不变,若合作者为2人,分值按6:4进行分配;若合作者为3人,分值按5:3:2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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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70/6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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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40/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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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校级“三好学生” |
70/40 |
每增加1次获奖加2分,但不得超过上一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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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 |
50/30 |
|||
加分项(占10%) |
通过专八 |
优秀/良好/合格 |
100/90/80 |
两者选其一,不得累加,总分不超过100分 |
出国留学一年及以上 |
完成学业/在读 |
100/80 |
说明:
(1)论文必须为公开发表,均为第一作者或等同于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情况下,视同为第一作者。)。
(2)本办法所指宣读论文,均以会议主办方开具的论文宣读证明为加分依据。
(3)上述所有得分项目所涉作者单位均必须以南昌航空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所以业绩材料均须在国家奖学金申报时间之前获得。
(4)出国完成学业以学业证书为依据
(5)计算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取排名前位的同学推荐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本评审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外国语学院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