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外国语学院发展大学生党员流程
一、入党申请人
学生主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经团委推优,党支部讨论是否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其培养人,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二、入党积极分子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培养人要深入了解入党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确切情况,填写好培养考察表有关部分;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为一年,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写好思想汇报,每一个季度至少要汇报一次,培养人每季度填写培养考察意见一次;
3、入党积极分子要进院党校培训或校党校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增强宗旨观念和党性修养;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考察期,党支部根据其一年的表现,召开党支部大会,在党内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
5、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
6、征求导师(班主任、辅导员)意见;
7、在本班群众中进行民主测评;
8、根据党支部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学生总支讨论初步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9、在本学院公示七天。
三、发展对象
1、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后形成综合政审材料,支部书记签名;
3、学生党总支审查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材料并在培养考察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4、院党委审查学生党总支上报的发展对象材料,并在考察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5、送校党委组织部预审发展对象材料,通过审查的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转相关学院办理入党手续;
6、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介绍人栏内签署介绍人意见;
7、党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形成吸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8、学生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
9、院党委指派专人谈话,进一步考察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并对其提出进一步增强党性、提高综合素质的具体要求;
10、院党委逐个讨论审批新党员,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将党员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预备党员
1、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发批准新党员通知书;
3、入党宣誓;
4、培养人每半年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上签署考察意见一次并签名;培养考察期为一年;
5、召开支部大会,形成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支部大会决议;
6、学生党总支讨论审查预备党员转正,签署审查意见;
7、院党委逐个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并于一周内将党员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8、通知本人,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9、党员材料归档。